律师解析: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
债权人不能在自己当地提
起诉讼,只能到被告住所地或者
经常居住地的
法院起诉。
一、债权人可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
追讨借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
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二)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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