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
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监督委员会监事兼业务监督部部长,具备三级律师职称。江西省青年骨干律师训练营(第二期)结业学员,抚州市临川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抚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专业法律硕士学位。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婚姻家庭案件处理,同时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尽责、诚信”的执业理念,成功代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案件,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社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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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家属能否见到在押人员,家属在经检察院或者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以辩护人身份见到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当犯罪嫌疑人准备或已实施犯罪,且有明确指控或现场证据,或在其住处发现犯罪证据,或试图逃避法律制裁,或可能销毁证据、威胁证人,或身份不明、多次作案,或涉嫌重大团伙犯罪时,才有充分理由先行拘留。

立案后未捕获犯罪嫌疑人不影响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将继续调查和侦破,满足逮捕条件时可发通缉令追捕。对于已立案或受理的罪行,逃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因此,应耐心等待公安机关侦查,直至罪犯归案。

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嫌疑人的关押状况如何 在退回补充侦查后,若证实依然存在证据收集不全之现象,则无法继续采取拘留措施。若两次以上退回且证据仍不足,检察院应不起诉并释放已拘留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