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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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缴纳出资有明确规定:发起设立按公司章程出资,一次性或分期缴清;募集设立需认购至少35%股份,遵循法规。设立方式分为发起设立(投资方全额认购)和募集设立(部分自购,公开募股)。设立公司需满足六项条件:合法发起人、足额股本、依法操作、公司章程完备(募集设立需创立大会通过)、合法名称及组织机构、固定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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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一次性缴纳出资、当然也可以分期缴纳。如果选择的是前一种缴纳方式,需要在与公司约定的日期,一次性的缴纳自己认缴的全部资金。对于分期缴纳的,也需要在约定的日期到了的时候,履行自己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