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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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罪,严重损害市场经济和农业生产,法律依据情节严惩。犯罪分子如销售金额大,将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按销售金额50%-200%。灾难性损失可能导致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构成条件包括:侵犯农用生产资料监管制度,明知种子假冒伪劣仍销售,主体为自然人或单位故意为之,目的为谋取暴利。不知情交易不构成此罪。

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罚依据经济损失程度:轻度情节三年以下刑期及罚金50%-200%;重大损失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重大特别重大则七年以上甚至无期,罚金或没收财产。犯罪主体需年满刑事责任年龄、有刑责能力且主观上有明知产品伪劣而售或以次充好的故意。不知情或过失不构成此罪。该罪通常导致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害。

我国法律对制售伪劣种子行为严惩不贷:生产销售假农药、化肥、兽药,明知问题或失效仍售,致较大损失者,处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销售金额50%-200%;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刑期3-7年,罚金同上;特别严重者,可判7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并予高额赔偿或财物没收。

销售假冒伪劣种子,情节轻者(致企业严重损失):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销售金额50%-200%。中度情节(重大损失):3-7年有期徒刑,罚金等额。特大损失者:最高7年徒刑或终身监禁,罚金50%-200%,可能没收财产。

生产并销售假农药、兽药、化肥或种子,以及以次充好,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法律严惩。根据危害程度,处罚递增:造成较大损失者,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销售金额50%-200%;重大损失者,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罚金同上;特别重大损失者,七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