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
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给付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要看财物金额大小,而要看是否以
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由于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因此要是
当事人最终分手的话,此时赠与财物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当然要是赠与的财物具有
彩礼性质的话,由于此时没有结婚,那么就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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