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邹鹏鹏,现任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8年专职法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建设工程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可落地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教育背景是执业根基。我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为我构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让我能够在复杂案件中快速拆解法律关系、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点。从业至今,我已成功承办民商事案件350余件,服务足迹覆盖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重点行业,积累了横跨不同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也炼就了应对各类复杂法律问题的实战能力。 在多年执业生涯中,我始终以“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为执业理念,凭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与卓越的案件处理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多次被客户评价为“靠谱律师”。我曾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水准法律服务,无论是常规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还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代理,均能以专业视角为客户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代表性案例见证专业实力: 1、在某股权转让与两百万债务纠纷案中,原告依据协议主张200万及利息赔偿,我通过细致梳理资产证明,精准论证案涉股权无实际价值,最终促使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为委托人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2、在隧道爆破致房损恢复原状纠纷案中,面对村民提出的房屋坍塌恢复原状诉求,我从法律可行性与实际操作层面充分举证,最终法院终审驳回原告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合理平衡了各方权益; 3、在某职业放贷嫌疑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追讨46万余元借款,我穿透复杂的资金往来记录,成功论证债务已实际清偿,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本诉请求,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我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卓越”的执业准则,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以更精湛的专业能力、更务实的服务态度,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支持,做客户身边靠谱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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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公证不是必须的,是否需要公证,由继承人自己决定。但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公证可能法律效力比较高,但同时它也需要一定的成本,所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公证。

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自书遗嘱的,则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见证人不到庭的,不会影响法庭对遗嘱效力的确认。2、如果是属于代书遗嘱或录音遗嘱的,因见证人不到庭而无法确认是否是由遗嘱所载见证人见证的,则无法确认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见证人拒绝作证的,法院不可以确认其有效。

不是的,自书遗嘱,可以不要见证人。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但是,紧急情况下,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自书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中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遗产需在分配前以书面形式明示,否则默认接受;受遗赠者须在60天内明确接受或弃权,无表达则视作放弃。弃权声明应清晰、可见并传递给所有继承人,无论书面或口头形式,都需确保明确且能准确传达。公证非弃权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当自书遗嘱未经公证遭房产局拒认时,步骤如下:首先,继承人需携带老人亲笔遗嘱及房屋所有权、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去公证机构尝试办理公证。如果公证未果,继子女有权选择向上级行政机构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