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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打人属于共同犯罪吗?

时间:2025.05.0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132人
律师解析:
1、教唆他人打人不一定属于共同犯罪,如果是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打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2、如果教唆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故意打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以及教唆年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打人的,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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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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