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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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的法律准则与要求对于债务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在这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将通过文书方式所确认的已生效的法律债权移转至第三方,并且经过书面赞同并认可了第三方对该项债权的获取。当该第三方提出申请,希望能够被修改为或增加为新的申请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应给予全面支持和批准。

禁止债务人擅自转移财产是法律的明确规定,这是违法行为。要是债务人想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他们非法转让或处置财产的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接收方是否知情、转移行为对债权实现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全面审查和公正裁决。

债权人有权转让合同权利,但受限于合同本质、禁止性条款或法律规定。转让需书面告知债务人,否则无效。转让通知一经注册审批且受让人同意,不得撤销。债务人欲转移义务需经债权人许可。

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承受,但需经债权人同意才具法律效力。我国立法规定,未经债权人明确许可,债务转移无效。无论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都须债权人认可。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的履行请求,坚持债务人履行原债务,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体现了债法相对性原则。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法规如下:一、下列债权不得转让:(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二、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