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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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境下,杀人行为构成正当防卫1.所引起的原因及条件: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确实已发生;其中,不法侵害不仅包括犯罪行为,更涵盖了诸多侵犯人身安全、损害个人财产权益以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等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时间方面所必需的条件:防卫措施应当在不法侵害行为仍在持续期间内施行;这包括以下两个要点:①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处于正在进行的状态,也就是说,它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存在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这包括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不仅限于犯罪行为,还需具备现实性和紧迫性,如暴虐性、破坏力和紧迫感。此外,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由人类实施。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正当防卫的基石,确保防卫行为既合法又合理。

在处理盗窃案件时,若财产所有者发现盗窃行为并采取合理合法手段阻止,导致犯罪嫌疑人受伤,这通常被视为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侵害行为的合理制止被视为正当防卫,但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严重暴力犯罪,合理防卫导致侵袭者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度,无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