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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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人员如评估师、会计师等,伪造关键文件(如财务报告)并情节严重,可被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加重刑罚的情况包括:1)涉及证券发行的虚假证明;2)重大资产交易中的虚假评估等;3)在关乎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中提供虚假高可信度评价,导致重大损失。这类行为可能导致更长刑期,五年以上至十年,视罪行严重性定罚。

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立案需满足:造成50万以上直接损失,或违法所得超10万;虚构金额达100万且占实际30%以上;索取财物或两年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仍提供虚假文件;存在其他严重情形。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中介人员在关键领域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如证券发行等,情节严重并性质恶劣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涉及重大资产交易或公共安全工程项目的虚假评估、会计等证明文件尤其严重,可致五年以下至十年以上刑罚。

专业中介组织员工或负责人故意提供虚假重要文件,如评估、验资等,情节严重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情节升级,如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中虚构关键证明,或在关乎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中提供虚假安全、环境评价,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者后果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