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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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的标准起草格式及要点关于有效拟定财产分割协议的建议如下:首先,应明确载明当事人的基础资料暨身份资格文件;其次,需详细阐述所要分割的具体财产属性以及其原有状况;第三,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事项及相应范围;接着,阐释财产分割的方法乃至细节;然后,确认并正式说明动产和不动产的支付方式;此外,还需要设立违约责任及其对应的赔偿金额以及罚金标准;最后,务必在协议中列明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日期。

协议离婚后一般可以重新分割财产。若一方有故意隐瞒等恶劣行为,另一方掌握证据可起诉重新分割。因个人不满想推翻原协议很难获得支持,除非能证明协议达成存在欺诈、胁迫等。

离婚协议签完后,如果发现对方是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让自己签的,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要是没出现这些特殊情况,协议也是双方自愿签的,那里面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要是发现还有共有财产没处理,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分一次。

如果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条款你觉得不公平,你可以去法律机构告,让他们重新审审,评估下婚姻存续期间的全部资产,争取个更合理的分配方案。走合法途径,能保证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让财产分割更公平。

《民法典》规定,要是离婚时财产分配没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财产的状况来裁定,要考虑经济价值、类别、来源以及家庭贡献等因素,保护未成年、女性和没有过失的一方的权益。要是有过错方,可能就会少得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会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