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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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犯罪未遂的处理对于实施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尚未构成既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具体惩罚应在法定刑罚范围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所谓“销售伪劣产品罪”,即生产者与销售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在产品中进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甚至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时便触犯了此项罪名。

在涉及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审判过程中,未遂者的量刑原则上可参照已遂者的情况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在生产、销售伪劣制品罪的领域中,若行为人实施这种违法行为但并未能得了逞,也即告“未遂”,此时可参照对既遂犯的量刑标准以减轻或从轻刑罚。已然开始进行犯罪行为,然而因其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实现其主观目的者,被称为"犯罪未遂"。在这类情况下,相较于已达既遂状态的犯罪行为,依法可给予更为缓和的量刑处理。

中国法律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涉案金额不同对应不同刑罚:五万至二十万可判两年以下监禁并罚款;二十万至五十万判两年以上七年以下;五十万以上无期徒刑并罚款。此罪涵盖假货、次级产品,如假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地沟油销售给特定企业也属此罪。伪劣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法律对此严厉打击。

中国法律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涉案金额不同对应不同刑罚:五万至二十万可判两年以下监禁并罚款;二十万至五十万判两年以上七年以下;五十万以上无期徒刑并罚款。此罪涵盖假货、次级产品,如假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地沟油销售给特定企业也属此罪。伪劣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法律对此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