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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撤销权之构成要件有哪些

时间:2026.01.06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338人
律师解析: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如下:
1.时间方面,多发生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
2.行为上,有无偿转让财产、不合理价格交易、提供财产担保、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放弃债权等情况。
3.主观上,无偿转让不论相对人状态;
不合理价格交易,相对人知晓则满足条件。
4.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减少,影响债权人受偿。
满足这些要件,管理人可追回财产保障债权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经营的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在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半,小许将公司的一处房产无偿转让给好友小胡。公司管理人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该无偿转让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欲行使破产撤销权追回房产,但小胡认为转让行为已过去一年半,管理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时间要件,本案中无偿转让行为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半,超出了通常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不满足时间要件。
2、从行为要件来看,小许将公司房产无偿转让,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符合行为要件。
3、主观要件方面,对于无偿转让财产行为,不论相对人主观状态。
4、此无偿转让行为导致公司财产减少,损害了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受偿的利益,满足损害债权人利益要件。但因不满足时间要件,管理人不能行使破产撤销权追回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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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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