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建设
工程索赔处理,索赔方要在约定期限(通常28天)发出意向通知,表明索赔意愿。
之后28天内提交详细报告,含依据与金额计算等。
对方收到报告应约定期限答复,未答复即认可。
有争议可协商、调解、
仲裁或
诉讼解决。
反索赔处理,被索赔方收到通知要及时审查。
若索赔不成立,应在规定时间提出反索赔,说明理由并备好
证据。
双方可协商,不成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小胡
承包了一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受阻。小胡认为这些情况是由小许的责任造成的,于是在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小胡向小许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之后,小胡又提交了详细的索赔报告。小许收到报告后,却认为小胡的索赔不成立,准备提出反索赔。
案情分析:1、小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提交详细报告,符合索赔处理的程序要求。若小许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将视为认可小胡的索赔。
2、小许若认为小胡索赔不成立,应及时提出反索赔,阐述理由并准备好相关证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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