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担保责任依类型而定。
担保有一般
保证与
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里,
债务人不还钱,
债权人得先经法定程序
追债,
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
债务,保
证人才担责,一般保证人有先诉
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下,债务到期未履行,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
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按连带责任保证担责。
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案情回顾:小许向债权人借款,小胡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但未明确约定担保类型。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还款,债权人要求小胡承担担保责任,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未明确约定担保类型,根据法律规定,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
保证责任。
2、在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小胡需承担担保责任。
3、小胡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小许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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