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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诈骗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12.28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083人
律师解析:
共同诈骗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诈骗犯罪
在定罪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编造谎言或隐瞒实情的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量刑时,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共同犯罪人,主犯按全部犯罪处罚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会综合考量量刑。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共同实施诈骗行为,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在定罪和量刑上,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应如何量刑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根据《刑法》规定,若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诈骗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小胡和小丽的行为若符合此标准,将面临相应刑罚
3、对于共同犯罪人,主犯按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等因素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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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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