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二次事故造成死亡的
刑事责任需依
违规行为、因果关系、主责以上责任等核心要件,结合具体案情及事故
认定书综合判定,可能构成交通
肇事罪或加重情节。
法律解析:
依据《
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求
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在二次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中,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违规行为,比如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
同时,该违规行为与二次事故死亡结果要有直接刑法因果关系。
并且,交警部门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行为人需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这是入罪前提。
还要注意行为人主观状态应为过失。
像首次事故后
当事人未设警示标志致后车
追尾死亡,当事人违反相关义务且负
主要责任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具体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委托律师根据事故认定书及案情进一步分析。
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与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在发生首次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后方车辆追尾,致使他
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小许负主要责任,小许对自己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表示并非故意。小许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刑法》第133条,小许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有违规行为。
2、其未设警示标志的违规行为与二次事故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刑法因果关系。
3、交警部门认定小许负主要责任,满足入罪前提。
4、小许主观上应为过失,符合
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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