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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得吗?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十条的规矩,就是说哎,假如说你,遇到点儿事儿,被人打了两次揍儿,这时候你实在忍不住,挺身而出,回击对手,而且你这么做就是为了保护自己,那就有可能被看作是正当防卫。但是,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这个还是得看具体情况,比如说,你反击别人的手段和力度是否过分,超过了必须要承受的范围了没。如果你反击的都是确实应该有的,而且并没有超出那个底线儿的话,那就有可能被看做成制止侵害,按照法律的说法儿,就是因为这个条款的第一部分,所以你是不用负刑事责任滴可是,要是你反击的时候用力过头,把人家打得特别狠,造成了不小的损失,那就可能会按照第二部分来说,你得负上刑事责任,不过好在你还是可以通过别的途径来减轻点或者豁出去不计较了。还有种情况,就是如果当时对方正在干那种很严重的暴力违法事儿,比如打算要杀害你之类的,按照第三部分说的,那你这个时候的反击就不能算是防卫过当,所以也用不着背刑事责任。最后,这个判决还是得靠法院,他们会根据你们事件的详细情况去判断到底谁对谁错。当然,如果你真的是反击过度,导致了很大的意外伤害,那肯定就得背起这份责任。
2024-07-22 11:0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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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十条的说法,假如有人遭受到了第二次攻击,而且他这时候出手回击,又刚好是为了自己能保住命的话,那这个时候他回击的行为就可能算是正当防卫。当然,这个要不要算是正当防卫还是得看具体情况嘛,比如说他还手的方式和力度有没有超过必要的范围。要是他还手的行为是合理的、必须的,而且也没超过那个必要的范围,那根据这条法规的第一款,他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假设他的还手行为明显超过了那个必要的范围,结果伤人伤得太重了,那就得看着第二款来了,他得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具体要看法院怎么判,也许可以从轻处理或者直接给免去刑罚也是说不准的。再来说说第三款,如果他的还手行为正好发生在别人正打算干很厉害的暴力犯罪事儿(比如现在就要动手杀你什么的)的情况下,那他这时候不论还得多狠都不能算防卫过当,所以也就不用担刑事责
2024-07-22 09:3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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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明确规定,假设有个人在遭受到第二次伤害之际进行了自卫反击,而此种反击行动旨在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那么这便有可能被视作正当防卫。然而,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深入分析,包括反击的手法以及程度是否超出了必要的界限。若反击行为恰当地满足合理性与必要性,且未逾越必要的界限,那么依据本条款之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若是反击行为显著超越了必要的界限,进而对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害,则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可通过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方式予以处理。倘若反击行为发生于对方正实施严重的暴力犯罪(例如行凶、杀人等)之时,根据第三款的规定,此时的反击并不属于防卫过当,故当事人亦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裁定。若反击行为的确超出了必要的界限,并导致了不应出现的重大损害,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进而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4-07-22 09:06: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