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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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用的约定并非终局,如当事人事后后悔或发现原有约定无法满足孩子实际需求(如生活费用上升、疾病治疗或优质教育所需),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整,增加有经济能力一方的抚养费。增加理由需基于子女实际需要和合理正当。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用的约定并非终局,如当事人事后后悔或发现原有约定无法满足孩子实际需求(如生活费用上升、疾病治疗或优质教育所需),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整,增加有经济能力一方的抚养费。增加理由需基于子女实际需要和合理正当。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自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约定,人民法院审理后,若发现订立财产分割约定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以反悔。法律上本来就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所以只有一方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净身出户,如果这一方不愿意了,自然是可以反悔的。夫妻之间应当忠诚的规定,是倡导性规定,并非强制性义务。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或一方均可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是离婚附加条件协议,其效力仅在正式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并领取离婚证书后产生。在此之前,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