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故意轻微损毁他人财物,通常不构成
犯罪,由公安机关按《
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一般处五日至十日
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依据《
民法典》,
侵权人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按财物实际价值
赔偿受害人。
3.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可不追究治安责任;
无法达成协议,受害人可
向法院起诉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发生口角,小朱一气之下故意轻微损毁了小李的财物。小李
报警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小朱认为自己损毁程度轻微,不应受到
处罚,而小李则要求小朱进行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小李遂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小朱故意轻微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虽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依据《民法典》,小朱作为侵权人需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应按财物实际价值赔偿小李的损失。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可不追究小朱的治安责任;若无法达成协议,小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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