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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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起刑金额一般是三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对于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倘若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被告已经将其非法侵占的款项全部偿还,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法院认定为表示认罪悔过的良好意愿,从而有可能对其最终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退还款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人的责任,但并不能完全豁免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

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法庭对被告方作出不予起诉的裁决所秉持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若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且对于社会损害程度较低,那么法庭则可能会判定被告方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其次,倘若法庭缺乏充足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被告方确有犯罪事实,那么也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处罚;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离世,那么法庭也将无法对其进行审判和惩罚。

职务侵占罪所涉及的量刑问题,主要依赖于涉案金额的大小、情节严重与否及被告人是否积极主动地退还非法所得等因素。若犯罪嫌疑人已将侵占款项全数归还,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视为悔过自新的良好表现,这一点可在量刑环节中作为减轻处罚的因素加以考虑。然而,最终的刑期仍需由审理案件的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关于职务侵占犯罪的被告人若能够向受害机构全额赔偿损失,便有可能在量刑阶段获得我国司法机关的酌情减轻处理。然而,这并不代表其将能完全免于刑事责任的追究。至于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的处罚程度,仍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体系下,对职务侵占罪的惩处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