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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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你科普下。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的第六百六十九条说在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借款人得乖乖听贷款人的话,把该给的信息都给人家咯。也就是说,如果贷款人让你填担保人的信息嘛,那你就得填。所以嘞,到底要不要有担保人这个事儿,其实主要还是看贷款人和借款人他们俩怎么商量的。要是贷款人没提出来,那借款人就不用操心担保人的事了。

其实,借钱给人家要不要用什么东西来做担保,这事儿真没个硬性的规定。担保就是想让借你钱的人心里有底,也能确保你能平安把钱拿回来。这个决策,主要看你跟对方关系咋样,还有就是你自己觉得会不会有啥问题。要是你感觉这个人可能会坑你,或者说你借出去的钱数目比较大的话,那就可以考虑找点东西来做担保,比如说房子、车子之类的,或者找个人给你做个保证。

机关法人可不能做保证人,除非他是用了国家给的钱来贷款再转贷出去,而且这得是经过国务院批准才行。还有,那些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搞公益活动的非盈利性的机构和组织也是不行滴。所以说要是你要借钱的话,担保人要是机关法人或者是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那就必须得到他们的签名同意,除非他们正好符合上面说的那种特殊情况。不过,如果担保人不是这些特殊类型的,那他们一般来说还是得签个字才能给你担保的。

咱们平时出去借款的时候,最好还是用白纸黑字把事情给明确下来,显而易见。不过,如果你跟朋友借钱,你们俩提前说好了不用白纸黑字也是可以的。这就是说,只要大家约好的事情上没出现什么变动或者没有特殊规定的话,你们借款就得要用书面形式来表明,这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这些内容包括借款是啥类型、准备还多少、用来干嘛(需要明确)、利息怎么算、多长时间能还清以及还款方式等等。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六十八条,关于借款协议的订立关系上,原则上,借款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为之,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单方借款活动,如果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话,可以不受此限制。这说明在实践中,个人间借贷行为究竟是否需要提供担保措施,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共识的。如果经过双方详细讨论并达成了明确的书面或口头协议,那么双方就应该按照约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