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保险案件
诉讼时效因保险类型而异,人寿保险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五年,非人寿
保险合同纠纷为二年,起算点是知道或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中,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是五年,非人寿保险合同纠纷(像财产险、健康险、意外险等)的诉讼时效则为二年,都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这意味着不是以事故实际发生日来计算时效。
要是超过时效
起诉,保险人能主张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请。
所以
当事人要在时效内及时行使权利,不然可能丧失
胜诉权。
如果您在
保险理赔等方面遇到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或者对保险相关法律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健康险,保险期间内生病住院。出院后小许一直未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两年后,小许因经济紧张,想起这份保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理赔,小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双方就诉讼时效是否已过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属于非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小许在保险事故发生两年后才申请理赔,若保险公司主张时效抗辩,法院将驳回小许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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