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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没钱赔怎样处理

时间:2025.12.2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006人
律师解析:
结论: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赔偿能力时,可按明确责任与保险赔付、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若涉犯罪)等步骤处理,同时要及时固定证据避免超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首先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比例,交强险限额内先全额赔付,有商业三者险可追加保险公司。
保险不足或无保险则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效3年。
胜诉后对方无财产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财产线索,还可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若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达成和解争取从轻量刑
整个过程中及时固定证据很关键。
遇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对方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不要慌,按照这些步骤来处理。
若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也可随时联系我,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胡驾车与小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小许死亡。经认定,小胡负主要责任。小胡车辆仅投保交强险,保险限额为18万,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小许家属在与小胡协商赔偿无果后,面临保险赔偿不足且对方无额外赔偿能力的困境,不知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

1、小许家属可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先主张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
2、若保险赔付不足,可在诉讼时效3年内,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小胡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3、胜诉后若小胡无财产,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财产线索,还可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4、若小胡构成交通肇事罪,小许家属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达成和解协议促使其筹措赔偿款争取从轻量刑。同时要及时固定证据,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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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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