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侵犯知识产权的赔付,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算,像销量下降、声誉受损等直接和间接损失。
2.若实际损失不好算,就按
侵权人获利算,比如侵权产品销售利润。
3.损失和获利都难确定,参考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
4.故意侵权且
情节严重,可在上述数额基础上1-5倍
赔偿。
5.以上方法都行不通,法院依情节判500元-500万元赔偿。
6.赔偿还包含权利人维权的合理开支,如
律师费、
公证费。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一项知识产权,小胡未经许可使用该知识产权进行产品生产销售。小朱发现后,要求小胡
赔偿损失。小朱认为因小胡侵权,自己产品销量减少、声誉受损,要求按自己的实际损失赔偿;小胡则称小朱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应按自己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赔偿,双方就
赔偿标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侵犯知识产权赔付标准有多种确定方式。若能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如小朱主张的销量减少、声誉受损等损失,应按此标准赔偿。
2、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可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即小胡所说的侵权产品销售利润等。若权利
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都难以确定,可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若以上方法都难以适用,由法院根据
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且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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