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相识多年的人,知悉他营商手段还是不错,找到我合伙,我便同意与其成立合伙开店,但是有一天偶然发现他竟然私设监控,这让我感觉到恐惧和气愤,毕竟还未经我同意,压根不把我当作合伙人,严重侵犯我个人隐私,我该怎样才能确定可不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呢?

江西 - 新余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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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和对方合伙开店,双方成立合伙企业关系,受法律保护;
2、如果你们合伙协议中对于设立监控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双方同意,则对方私设监控的行为是违约的,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3、同时对方私自设立监控需要看对方是设在什么地方,如果是设立在较为隐私的场所,比如更衣室等地方,那么肯定是违法行为;如果是设在大堂或者是收银处,那么对方很可能属于了解目前合伙企业的运营状况,其行为应该构不成违约。
4、同时对于证据的合法性也需要考虑前述情形,如果是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权而获得的证据那么属于非法证据,如果只是正常的了解合伙企业运营情况所获得的证据属于合法证据。

2019-08-27 07:4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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