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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离婚如何处理

时间:2025.12.2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0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离婚时的处理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共同债务共同清偿,个人债务自行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及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共同意思表示和为家庭日常需要这两种情形。
符合这些情形的债务,离婚时需共同清偿。
双方可协议分割清偿责任,但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超额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是个人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所以,离婚时明确债务性质和清偿责任并留存证据很重要。
如果您在离婚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许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在财产分割阶段,对于债务承担产生分歧。小丽称,小许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用于炒股,这属于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小许则认为,炒股所得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家庭日常需要等情形。小许以个人名义借款炒股,若炒股收益未用于家庭日常开销,该债务属个人债务。
2、若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需共同清偿。本案需进一步审查借款用途及炒股收益去向,以明确债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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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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