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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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公司空白合同签署问题时,可寻找知情者证明。证据需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等实物证据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数字化信息。这些证据需经核实确保其真实性,才能作为事实依据使用。

1、身份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要提交自己不是自主想要与其结婚的证据,其次应该提供胁迫自己与其离婚的证据,还要提供对方与自己不合适需要撤销该婚姻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