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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法人社保如何处理

时间:2025.12.27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086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公司破产时要优先清偿包括法定代表人在内职工的社保欠缴部分,之后法定代表人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或由新入职单位接续缴纳社保。
法律解析: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公司破产清算时,欠缴的社保费用属于优先清偿范围。
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会首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等费用以及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等。
清算终结后,公司社保账户会被注销登记
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员工,破产前欠缴部分会被纳入优先清偿范围,清算组要清缴至劳动合同终止日。
破产后,法定代表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也可以在入职新单位后,由新单位按职工身份接续缴纳。
如果您对公司破产后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社保处理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解答。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公司破产,公司欠缴社保费用。小许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个人社保处理引发争议。有人认为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社保应随公司一同停止缴纳;也有人觉得法定代表人可自行缴纳或新单位续缴。那么,小许公司破产后,其社保究竟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公司破产清算时,欠缴的社保费用(含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医疗保险)属于优先清偿范围。
2、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员工,破产前欠缴部分纳入优先清偿范围,清算组需清缴至劳动合同终止日。
3、破产后,法定代表人可通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或入职新单位后由新单位按职工身份接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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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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