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婚前协议未写对方名字,需根据协议具体情况判断其效力及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法律解析:
婚前协议属于双方
法律行为即合同,需满足
当事人明确且双方合意。
若协议未将对方列为当事人,比如仅一方签字、无对方
身份信息或签字栏,因缺乏另一方意思表示协议未成立,无法约束对方,需重新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及财产归属等内容并签字确认,也可公证增强效力。
若协议当事人栏有对方签字但内容未提其名字,若能通过签字主体和上下文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则协议有效,模糊内容可通过
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
若内容完全无法指向对方义务,则需
补签补充协议细化条款。
未明确对方当事人的协议可能因主体不明确被认定无效或不成立,无法实现财产约定目的。
建议尽快完善协议要件。
若您在婚前协议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签订婚前协议,协议中当事人栏有小丽签字,但内容仅用“甲方/乙方”指代,未写两人具体姓名。小胡认为此协议内容模糊,不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担心无法实现财产约定目的,故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若协议内容可通过签字主体、上下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甲方
婚前房产归甲方,乙方婚前存款归乙方”,则协议有效,签字行为已锁定当事人身份,内容模糊不影响效力,可通过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
2、若协议内容完全无法指向对方义务,则需补签补充协议,细化权利义务条款,明确“协议中‘甲方/乙方’对应XX(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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