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产妇因生产死亡,可能涉及
医疗事故或过错。
若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按责任程度
赔偿;
不构成但有过错,依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担责。
2.赔偿项目含
医疗费、
误工费等,产妇死亡还需赔
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等。
3.
家属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鉴定或
诉讼。
诉讼时需做
医疗损害鉴定,按判决获赔。
案情回顾:小丽在某医院生产时不幸死亡。小丽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失误,应承担
赔偿责任。医院则表示这是正常的医疗风险,不构成医疗事故,不应承担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家属希望与医院协商解决,但医院态度模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若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需根据责任程度承担赔偿。若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院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2、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因产妇死亡,还涉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3、家属先尝试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诉讼解决。诉讼中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确定医院过错及责任比例,最终按法院判决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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