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
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原因,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暂停计算。
法定原因消除后,接着计算。
2.常见法定原因有
不可抗力、无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无
法定代理人等。
自原因消除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结束。
3.比如,诉讼时效剩四个月出现中止事由,事由消除后算六个月;
最后六个月刚开始就出现,消除后同样算六个月。
案情回顾:小朱
借给小李一笔钱,约定还款日期后,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当诉讼时效还剩四个月时,小朱因突发重大自然灾害被困,无法向小李主张还款,这一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灾害结束后,小朱要求小李还款,小李却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本案中,小朱遇到的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这一法定事由,且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2、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以小朱在灾害结束后,诉讼时效应继续计算六个月,小李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还款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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