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欠税通常由公司担责,一般不会让个人坐牢。
2.若为公司直接主管或
责任人,公司骗税、瞒税且
逃税数额大,占应纳税额超10%,可能构成
逃税罪。
3.若按税务通知补缴税款、
滞纳金并受罚,可不追究
刑责,但五年内有逃税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
行政处罚的除外。
4.公司欠税5万未达标准,通常不会
判刑。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主管人员。该公司经营过程中,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查明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小朱认为公司欠税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自己不应担责。而税务机关认为小朱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能要承担
刑事责任。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公司欠税由公司承担责任,但当公司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构成逃税罪。本案中小朱作为公司主管人员,符合担责主体情形。
2、若小朱所在公司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小朱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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