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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标准怎样界定

时间:2025.12.26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80人
律师解析:
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界定有这些要件: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实施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行为;
改变被占土地用途;
达到数量较大标准;
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
2.数量较大标准:
非法占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基本农田外耕地十亩以上;
占其他农用地参照规定。
3.农用地大量毁坏指土地种植条件严重受损或被严重污染。
4.构成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若无新规,继续适用该标准。

案情回顾:

小朱为了开办养殖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了村里一块12亩的耕地。他将该耕地的原有植被破坏,进行了地面硬化,用于建设养殖设施,改变了土地原本的农业用途。村委会发现后,多次要求小朱恢复原状,但小朱拒绝。小朱认为自己只是为了发展经济,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耕地,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
2、他将耕地用于建设养殖设施,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用途。
3、其非法占用耕地12亩,达到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数量较大标准。
4、他破坏原有植被并进行地面硬化,造成了农用地种植条件的严重毁坏。因此,小朱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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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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