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申请执行人可拒绝
被执行人以房抵债提议,
以物抵债需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不能强迫。
2.
执行法院会继续采取
执行措施,如查冻扣被执行人存款,查封、拍卖其动产不动产。
3.若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法院会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4.申请执行人可提供财产线索,协助执行。
5.被执行人应配合,拒不履行义务可能被罚款、
拘留,严重的会构成
犯罪。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李偿还小朱欠款。执行过程中,小李主动提出以房抵债,小朱拒绝。小李认为小朱应接受该方案,双方产生争议。执行法院需决定后续执行措施,而小李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以物抵债需申请执行人同意,小朱有权拒绝小李以房抵债的方案,小李不得强制小朱接受非货币财产清偿。
2、执行法院应继续采取法定执行措施处置小李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他动产不动产等。
3、因小李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4、小朱可向法院提供小李其他财产线索协助执行。若小李拒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
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会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