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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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主要看双方意愿,协议优先。若能达成一致,司法机关认可协议;若无法协商,法官会根据购房时间、资金来源、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公正裁决。裁决结果可能是一方得房并承担债务,给另一方经济补偿;也可能是双方按比例划分房产所有权,并共同承担未还贷款部分。

非婚情侣或夫妻若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以共同购房。双方只需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即可共同申请贷款,自然成为房屋共有人。这一举措简化了购房流程,为未婚情侣或夫妻提供了便利,让他们可以共同承担购房压力,享受公积金贷款带来的优惠。

1.婚后购置的房产,根据我国法律,自动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房产及其未偿还的按揭作为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2.若一方单独支付购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贷款在清偿前视为个人负债。 3.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时,按法律规定视为共有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包括未偿还贷款。

关于夫妻一方偿还房贷的房产归属问题,若房产为共有,离婚时可按协议分配;若无法协商,由司法机构裁决。法院将考虑子女、妊娠女士及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划分。但如房产属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仍由其个人偿还贷款,则无需分割,归该方所有。

关于夫妻一方偿还房贷的房产归属问题,若房产为共有,离婚时可按协议分配;若无法协商,由司法机构裁决。法院将考虑子女、妊娠女士及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划分。但如房产属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仍由其个人偿还贷款,则无需分割,归该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