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能排除司法管辖权吗
时间:2025.12.2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883人
律师解析:
1.
仲裁协议一般可排除司法
管辖。
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后,一方
起诉,另一方在首庭前提交协议,法院会
驳回起诉,遵循“或裁或审”,只能选仲裁或
诉讼解决
纠纷。
2.若仲裁协议法定无效,像仲裁事项超范围、无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协议等,法院可管辖。
3.另一方未在首庭前对法院受理提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静
签订合同,其中包含仲裁协议。后因合同履行
产生纠纷,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静。小静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主张法院应驳回起诉。但小朱认为该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应属无效,法院应继续审理此案。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后,一方向法院起诉且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驳回起诉,这体现“或裁或审”原则。若仲裁协议有效,法院应驳回小朱起诉。
2、若仲裁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本案中小朱主张的约定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法院可行使
管辖权继续审理。若小静未在首次开庭前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也会继续审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