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10年,公司取消现在职位,安排停止工作,未谈解除合同,未谈赔偿协议,现在上下班打卡,请问这段时间需要注意的问题,怎样维护权益可否现在能够申请劳动仲裁

河北 - 廊坊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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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议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准许,并能够要求支付剩余的薪水及经济赔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薪水)。其余以个人原由提议去职的,无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限定向劳动者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分别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限定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限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2017-11-15 02:5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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