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起诉后对方没还钱能否再起诉

起诉后对方没还钱能否再起诉

时间:2025.12.2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01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已有生效判决时优先申请强制执行,无生效裁判则依撤诉时间和新事实判断能否重新起诉重复起诉同一债务(无新事实)会被驳回。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则,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同一债务重复起诉中有明确体现。
当已有生效裁判时,不能再起诉同一债务,而应申请强制执行,这样能通过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实现债权。
若此前起诉未形成生效裁判,比如撤诉后无新事实或理由,六个月内再起诉法院可不予受理;
但要是有新事实或者超过了六个月,就可以重新起诉。
所以,重复起诉同一债务且无新事实,会因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被法院驳回。
如果您在债务纠纷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此前起诉小李偿还债务,法院判决小许胜诉,小李却未履行还款义务。之后小许再次起诉小李要求偿还同一笔债务。小李认为小许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小许则称此次起诉另有原因,并非重复起诉。

案情分析:

1、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已有生效裁判的,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时,不得再行起诉同一债务。小许此前起诉已获生效判决,此次再次起诉同一债务,若不存在新事实,可能违反该原则。
2、若小许此次起诉有新事实或超过六个月,可重新起诉。但从已知情况看,小许此次起诉未提及新事实,需进一步审查其起诉时间是否符合规定,以判断是否会被法院驳回起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