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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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犯罪领域的重要概念之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常称为“帮信罪”,一经司法机关签发逮捕令,其涉及的潜在后果主要包括:首先,被指控人将会遭受拘留并等待法院的审理,从而丧失了人身自由;其次,若最终判定有罪,他们将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等刑罚;再次,由于其犯罪行为,被指控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将会遭受损害,这不仅会影响到他们在未来的职业发展,还可能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产生负面影响;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于实施犯罪的工具以及违法所得都有可能被司法机关依法没收;最后,对于被指控人来说,他们的犯罪记录将长久地留在社会档案中,成为他们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须于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申请,如遇特殊情形可适度延长一至四天。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其提请逮捕的时限得以延长至三十日。自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材料之日起,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就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在对被拘人员进行逮捕时,应提前向检察院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日,而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正常情况下,刑拘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在期满前,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并由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刑事案件批捕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比如保释,但成功率不高,这会受到案情复杂度、罪行性质、情节严重性以及社会危害性评估等因素的影响。要是有新证据表明嫌疑人没有危害,或者嫌疑人遇到重病、孕期等特殊情况,那变更申请的成功率可能会提高。

公安机构拘留嫌疑人后,应在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逮捕审查申请,特殊情况可延期一至四天。对于流窜、屡次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未批准,公安机构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告知检察院。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