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一方故意不写谅解书并要挟索要财物,可能构成
敲诈勒索,即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
2.遇到这种情况,
当事人要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
证人证言等
证据,证明对方要挟及索财事实。
3.达到金额标准,可向公安机关
报案追究
刑责。
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处三年以下
徒刑等;
数额巨大处罚更重。
4.也能通过
民事诉讼让对方返还
不当得利。
案情回顾:小朱因与小李发生冲突致小李受伤,小朱希望获得小李的谅解书以争取从轻处理。然而,小李故意不写谅解书,还以不写谅解书让小朱面临更重处罚相要挟,向小朱索要五万元财物。小朱拒绝后,小李持续威胁。小朱意识到可能被敲诈,便保留了与小李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
案情分析:1、小李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小朱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的
构成要件。
2、小朱保留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可作为证明小李要挟、威胁及索要财物事实的证据。若达到一
定金额标准,小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小李
刑事责任。依据法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处或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更重。此外,小朱也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李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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