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在为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进行无罪辩护时,常常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入手:首先要证明被告人缺乏主观上的故意,也就是说,被告人对该卡的来源是否合法并不知情,或者说其并未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规;其次,需要证明被告人实际上并未直接参与信用卡的制作、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活动;最后,还可以尝试找出指控证据链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以此来证实被告人并不存在犯罪的事实。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缓刑执行的具体时长在认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符合以下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可给予该犯罪行为人缓刑判决:即被判定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被告人,且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同时具备真诚悔过之意;无再次实施犯罪的潜在风险;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诸多因素。

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有哪些该罪名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主要构成要件如下所示:首先,主体要素方面要求犯罪者应具备一般性的主体特性;其次,犯罪者在主观心理状态上应当表现出明确的故意心态,并且普遍存在着为了获得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再者,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乃是国家在信用卡方面的管理制度;最后,从客观的角度来看犯罪行为,它须是在事实上对信用卡管理造成了妨害。

帮信犯罪其实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是一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比如提供网络接入、托管、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这些行为会破坏网络秩序,对社会管理造成负面影响。所以,我们要坚决打击帮信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或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或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或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或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等,都应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进行刑事立案。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