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先看有无书面
合伙协议,有协议就按约定的
清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处理。
2.没有协议,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投入资金、资产、
债权债务等情况。
投入包括资金、实物等。
3.盈利或亏损按
出资比例、劳务贡献等因素分配或分担。
4.明确债权归属,
债务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分担。
有账目争议,收集合同、发票等凭证。
5.协商不成,可找专业会计师核算,或
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情侣关系,二人
合伙做生意。后来两人决定分开并进行算账。但他们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在投入资金、经营盈利亏损分配以及债权债务分担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投入实物较多,应多分配盈利;小丽则觉得自己劳务贡献大,盈利应按劳务贡献分配。双方对部分账目也有不同看法,协商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由于小朱和小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他们应先友好协商确定投入资金、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各自投入的资金、实物等都应计算在内,对于经营期间的盈利或亏损,可根据双方实际的出资比例、劳务贡献等因素合理分配或分担。
2、对于合伙期间产生的债权要明确归属,债务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分担。若对某些账目有争议,他们可收集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相关凭证作为
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会计师协助核算,或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