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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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可能因检验鉴定未完成而延迟,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后十个工作日内应出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同样在锁定责任人后十日内。特殊情况如需等待检验报告,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受害方申请,公安机关应在十日内确认责任并提供认定书。逃逸案件侦破后,已有的认定书可能需修改。责任认定书包含当事人信息、事故经过、证据分析、责任描述和出具部门日期等内容。在整个过程中,敬请耐心等待。

深圳市工伤认定决定书在社保局受理后一个月出具。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在工伤决定书中,会详细记载工伤事故发生的经过及评上工伤的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