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法院出现
管辖权争议,相关法院要立刻停止案件实体审理。
2.争议法院先协商管辖权问题,
协商一致就按结果确定
管辖法院。
3.协商不成则报请共同上级法院
指定管辖,且要逐级报请。
4.上级法院按法律和案情,裁定指定管辖法院。
5.裁定作出后,受指定法院审理案件,其他法院移送案件。
6.法院不能推诿或争抢管辖权,保障
当事人权益和
诉讼顺利。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法院受理了此案。但B法院认为自己对该案件也有管辖权,两法院就管辖权问题产生争议。A法院和B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未停止实体审理,继续对案件进行调查和辩论。双方就管辖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导致案件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院管辖权争议时,相关法院应立即停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A法院和B法院未停止实体审理,违反了这一规定。
2、争议法院之间需先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协商不成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且应逐级进行。本案中两法院协商不成却未按规定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符合法律程序。上级法院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以裁定方式指定管辖法院,受指定法院依法审理,其他法院移送案件,以保障当事人权益和
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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