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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贷款放款进我账户要怎么做

时间:2025.12.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32人
律师解析:
1.要清楚款项进账的合法依据和用途。
若是委托收款,需签书面协议,明确委托事项、款项归属和转款条件,防止民事纠纷
2.若对方无法说明款项合法用途或有虚构交易等情况,要警惕骗贷、洗钱等违法犯罪风险。
3.明知他人金融诈骗还提供账户协助,可能成共犯或帮助犯。
4.专款专用的贷款,擅自转他人账户可能致对方违约,自己也可能被牵连。
5.拒绝不明款项进账,已收到要及时让对方提供依据,必要时咨询律师或反映给监管部门。

案情回顾:

小朱接到好友小李的请求,希望将一笔款项转入小朱的账户。小朱询问款项用途,小李却含糊其辞。小朱心生疑虑,但小李称只是临时周转。小朱同意后,款项到账。之后银行联系小朱,告知该笔贷款是专款专用,擅自转入其账户可能违反贷款合同。小朱要求小李说明款项合法依据,小李却无法提供,小朱担心自己会被牵连。

案情分析:

1、款项进入账户需有合法依据和明确用途,委托收款应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小朱未要求小李签订协议,存在风险。
2、小李无法说明款项合法用途,存在可疑情形,可能涉及骗取贷款罪、洗钱罪等违法犯罪风险。
3、明知他人实施金融诈骗等犯罪仍提供账户协助,可能构成共犯或帮助犯,小朱若继续配合小李,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该笔贷款专款专用,擅自转入小朱账户违反贷款合同约定,可能导致小李违约、银行提前收贷,小朱可能被牵连承担责任。小朱应拒绝不明用途款项进入账户,已收到应及时要求对方提供合法依据,必要时咨询律师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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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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