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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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在道路横穿过程中遭遇车辆撞击导致伤害的责任划分判定针对未成年人在穿越公路过程中遭受损伤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可以结合以下因素进行责任划分:首先,若因某一方当事人(如驾驶人员或监护人)的过错而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由该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其次,如果是由于双方甚至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要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于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确定各自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最后,如果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且这起事故属于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在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交通事故中,行人通常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机动车可能只需承担极少或次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若行人闯红灯且机动车无过失,机动车赔偿责任不超过总赔偿额的10%;若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赔偿责任为10%-30%。这是因为存在证据证明行人过错时,可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

在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交通事故中,行人通常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机动车可能只需承担极少或次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若行人闯红灯且机动车无过失,机动车赔偿责任不超过总赔偿额的10%;若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赔偿责任为10%-30%。这是因为存在证据证明行人过错时,可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

大多数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需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但若有证据表明行人有过错,驾驶员责任可减轻。若行人未遵守交通规则如走斑马线,驾驶员仍需避免碰撞。若驾驶员已采取必要规避措施并正确反应仍发生事故,行人有过失,交警将按过错程度分配责任。

在电动车横穿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中,需根据当事人行为和主观过错程度判定责任。若事故由单方过错导致,如电动车闯红灯,则该方负全责。若双方均有过错,则按过错程度划分主要、次要或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