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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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罪,其法定刑如下所述:若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国有资产价值显著,则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施加罚金处罚;若是侵犯的财物价值巨大,那便意味着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作为惩罚;而对于严重违法者,即在侵占国有资产过程中给国家和广大民众带来了极度惨重损失的情况下,将依法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剥夺其名下所有财产;另外,若侵犯的财物最终致使国家和民众遭受无法弥补的重大灾难性影响,那么可能会面临着终身监禁或死刑这样极端的犯罪后果,且在此基础上仍需对其财产进行彻底的没收处理。

非国有工作人员非法占有罪,即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有四: 1.犯罪主体为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的,构成贪污罪,不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3.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他人自由超24小时,可能伴随恶劣手段如械制、捆绑、殴打等,造成伤害乃致死亡。多次非法拘禁、针对无辜者或致其自杀、自残、精神失常亦构成犯罪。司法工作者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同样需担责。

请注意,侵占罪起点值超过人民币两万元,此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法律,擅自将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者,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

请注意,侵占罪起点值超过人民币两万元,此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法律,擅自将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者,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