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流程时间因程序而异。
简易程序案件,
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一般自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3.
当事人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
二审判决上诉案在二审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
裁定上诉案在二审立案起三十日内
终审裁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人身损害将小李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对于适用何种程序审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适用简易程序尽快审结,而小李则主张案件较为复杂应适用普通程序。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普通程序。一审判决后,小朱不服提起上诉,双方又对二审的审结时间存在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1、关于
一审审理时间,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一般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本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需遵循此规定。
2、对于二审审理时间,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小朱提起上诉后,法院需按此规则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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