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条件如下:
1.数额达标:
掩饰、隐瞒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各地标准有别。
2.情节多次:
一年内受罚后再犯。
3.涉及特定:
涉及电力设备、救灾款物等特定
上游犯罪所得。
4.妨害司法:
使上游犯罪难查处、损失难挽回。
5.其他行为:
妨害
司法机关追究上游犯罪。
“明知”是关键,单位也能构成本罪,具体数额依当地规定。
若无新解释,标准持续有效。
案情回顾:小朱在二手市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了一批物品,后经调查这批物品是小胡
盗窃所得。小朱称自己并不知晓物品来源,但警方发现小朱曾在一年内因类似收购行为受过
行政处罚。此外,这批物品价值超过当地确定的3000元
立案标准。小朱是否构成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条件包括数额标准和情节重复等。本案中物品价值超过当地标准,且小朱一年内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符合立案条件。
2、“明知”是该罪的核心
构成要件,虽然小朱称不知物品来源,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可推断其应当知道,且有一年内的类似受罚行为,综合判断小朱构成掩饰、隐瞒
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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